2008年7月9日晚,法学院华鹰院长(教授)、李丽莎副书记(副教授)不顾一天的劳累,冒着酷暑亲临我们社会实践团,对我们实践团的日程以及工作重点给予了指导。
会议上,华院长和李副书记结合我们实践的酒厂,针对我们实践的内容,指导我们进行了相应的修改:一方面,丰富了我们实践的内容:通过对酒厂老板的初步接触,我们明确了要在注册商标、资金来源以及营销等方面去进行调研和深入研究;另一方面,对我们实践团进行了分组,划分了具体的任务安排,做到了每个成员都有事做,每个队员都得到了锻炼。
通过华院长和李副书记的指导,在结合和法学专业知识的情况下,我们站在了更高的角度去关注一个企业的发展,同学们都明析了此次实践活动的方向,同学们都干劲十足,充满信心,相信我们能够精彩地完成此次实践。